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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害事故应急预案7篇

制定应急预案能减少紧急事件对人、财产和环境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或危害,大家在面对一些紧急环境时,务必启动应急预案,下面是汇报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防灾害事故应急预案7篇,感谢您的参阅。

防灾害事故应急预案7篇

防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篇1

为确保我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减少伤亡,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三、具体应急措施

1、疏散。当事故突然发生后或接到上级的环境污染的警报后,各位教职工必须遵守"学生优先,伤员优先"的原则开展疏散、抢救工作,帮助学生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2、清点人数。撤离到安全区域后,班主任应立即清点人数。

3、及时抢救。保持镇静,沉着应付,面对事故,决不能惊惶失措,手忙脚乱。事故现场的最高领导或组织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抢救工作,有受伤师生即报120送医院救治。

4、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险情报告后,应迅速向环保、消防、教育等上级部门报告。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持工作,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要尽快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到医院陪护。

5、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工作,维护学校和当地的安定局面,尽快恢复学校的教学秩序。不要因事故本身导致其他不应有的事端。

6、要特别注意做好受伤学生及受惊吓学生的心理咨询与心理调节工作,逐步消解他们的恐惧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应。

本预案启动时间为: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二○xx年x月xx日

防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篇2

一、目的

为了确保重大环境污染发生以后,我项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重大环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控制污染源,及时制止重大环境污染源的继续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二、组织

本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xx

组员:xxxxxxx

三、职责

l.xx、xx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及对外联络。

2.xxxxxxxx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调动抢险员、器材、机械上一线抢险。

3.xxxxxxxx任务是保护我项目部及行业主管部门(环保部门)等外界的联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并负责生活保障。

四、事故处理救援程序

1.施工现场和基地发生一般的环境(如噪声超标)污染,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响应指挥部组织上相关人员及时处理、中止施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确保能达标时方可继续施工。

2.当施工现场及基地发生为重大的环境污染,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工进行抢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及时制止污染的后续发生,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3.对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发生(如火灾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要首先保护好现场,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自救并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报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围、估计后果。如有人员在该严重的环境污染中受到人身伤害,则应立即向当地医疗卫生部门(120)电话求救。同时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的检测。工程管理部指挥部人员赶赴现场,按各自职能组织处理事故。

4.当火灾发生后遵循消防预案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断火源,断绝火点,控制火势及熄灭火灾。并做好现场的有效隔离措施,及火灾的善后处理工作。及时组织地分类清理、清运,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当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后及时清理外运,或采取隔离措施后及时委托环保部门处理、检测,以求将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立即组织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立即组织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举一反三环境保护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遵章守纪,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五、各相关通讯地址

医院抢救中心:120匪警:110火警:119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xx

有关负责人电话:xx

项目负责人xx手机xx

安全员xx手机xx

安全员xx手机xx

技术负责人xx手机xx

施工员xx手机xx

附近医院地址:xx

防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篇3

一、指导思想:

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我部职工平安。

二、防御要求与重点:

凡遇特大雷电灾害或重大雷电灾害,我部救灾应急预案启动,确保我部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在部辖厂区内重点防御。

三、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防御雷电灾害领导小组。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本部区域内防御雷电灾害的领导工作,监督检查防雷工作的情况,负责突发雷电灾害的救援、伤亡救护、因雷电诱发火灾和雷电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

职 责:

1、全面负责运输部防雷电应急工作,开展防雷电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应急意识和抵御雷击灾害的能力;

2、对运输部防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演练;

3、一旦发生雷击,全面负责本单位防雷电应急工作,指挥员工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抗雷救灾;

4、负责研究和制定本区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安排和雷电灾害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和意见;

5、负责雷电灾害的处置、救援、救护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负责雷电灾害的应急保障和应对工作;

7、负责防雷安全联合检查,职能部门负责防雷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工作;

8、负责制定防御雷电灾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做好防雷工作总结;

9、负责雷电灾害抢救和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10、负责集团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现场处置组

职责:及时调查收集事件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进行现场处置,采取必要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迅速控制事态蔓延;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人员对危及安全的隐患,做好妥善处理。

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维护管理警戒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需要采集证据的进行文字和图像收集;疏散人员,疏通车辆,维护处置现场秩序;按上级批示,根据现场情况,与其它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后勤保障组

职责:

车辆调配,调集处置现场所需人员的调集和工具、设备、物资的供应,协助做好伤员的救护工作。

机动预备组

职责:

组长由救援领导小组依据情况临时指定,机动预备组集合所预备人员待命,由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动,随时准备提供援助。

四、救援程序

1、发生事故后,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足自救或者实施援救。

(1)、当雷击引起人员伤亡、火灾、爆炸的,及时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努力保证人员安全;

(2)、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

(3)、保护好现场和保证通信设备完好,内外、上下主要信息联络畅通。

2、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接到重、特大雷灾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成立事故处理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由部机电分管领导担任,对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实行统一指挥。

3、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排除险情。

(2)、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害源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和危害程度。

五、雷电灾害事故报告

(1)、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事故当事人或者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紧急情况要报警,有伤亡、火灾、爆炸时,应当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

(2)、较大以上雷电灾害事故,部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半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起因、造成后果、已采取措施等情况。

以上就是一秘为大家带来的2篇《雷电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更多精彩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一秘。

防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篇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应对反应和救援水平,将突发性环境事件对工作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使用在本院区域范围内人为或不可抗力的废水、废气、固废(包括危险废物)破坏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等。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医院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由院长、主管业务、环保的副院长及院办、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保卫科、总务科、器材科、信息科等科室组成,下设应急办公室(设置在院办)总体负责应急工作,并由总务科、器材科协助。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应急办公室主任:

成员:

(二)机构职责: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由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示,组织救援工作。

2、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的日常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的报送。

3、保卫科:协助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4、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负责现场医疗事故指挥、及中毒、受伤工作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工作。

5、器材科、总务科: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6、信息科:负责网络信息的畅通及大屏幕的宣传工作。

7、其他工作人员: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稳定,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工作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三、预案体系及响应报告

(一)信息的监测与报告:

1、信息的监测:指挥领导小组的成员根据各自职能,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负责医院区域环境事件的日常监管和信息收集工作。

2、信息的报告: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遇有突发性环境事件隐患及特殊情况立即上报,应急办公室在收到各相关部门上报的信息后立即汇总,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二)预警预防行动:

1、各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报道等其他途径得到的重大环境事件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应急办公室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对重大环境事件隐患,无论属于哪个部门主管,发现后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各部门应在上报信息的同时,指派有关工作人员对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源头进行控制,以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

(三)预警支持系统: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其职责范围,建立信息员制度,负责日常环境污染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类建档工作,保障信息的传递高效快捷。

(四)预警发布: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医院区域内环境的预警,由应急办公室发布。

(五)响应程序:

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

(1)任何部门和个人有义务报告环境事件,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及个人。

(2)对群众举报的突发性环境事件,无论属于哪个部门主管的,由接报部门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

(3)发生环境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对污染事态进行控制,报告中应明确表述出事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型及初步预测的污染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理进程等,做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2、响应程序

应急办公室接到有关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召集小组各部门成员赶赴现场,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具体地点、时间、原因、工作人员伤亡情况,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的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理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随时报告事件处理的最新进展情况。

(六)信息发布与通报

1、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及时、准确、全面发布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要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2、事件通报:

应急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通报环境事件的情况,做好防范污染事件危害、蔓延的预防工作。

(七)指挥与协商:

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开始运转,组织指挥和协调相关部门应急处理工作人员,设备及物资及时到达现场对事件进行处理。

(八)应急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要根据危害程度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要尽快弄清事件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第一手资料,将综合情况汇总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经批准后迅速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应急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及时将处理过程情况和数据报区应急救援办公室。

1、封锁事件现场。严禁一切无关工作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件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工作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件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件的技术特点和事件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抢救受伤工作人员。迅速、有序地开展受伤工作人员的现场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工作人员的伤亡,减少事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4、根据事件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配合环保部门迅速展开必要的环境监测等技术检验、监测工作,必要时果断迅速地划定污染危害的范围或区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

5、清理事件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件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污染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事件后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对受到污染危害的工作人员做好安抚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九)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影响、危害程度等制定信息发布的原则、内容以及审查程序,由信息宣传组发布。

(十)应急结束

应急领导指挥小组根据事件处理和控制情况,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十一)善后处置

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做好受影响区域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绪,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工作人员安置、补偿,宣传报道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产生的污染物进行认真收集、清理。

(十二)环境事件灾害调查评估

应急就援办公室负责组建环境事件灾害调查队伍。调查工作人员由相关技术及管理工作人员组成。

灾害发生后,调查队伍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受灾程度、灾害过程有关环境保护资料等;听取有关部门对预防和减轻环境事件所造成灾害的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清查报告。

(十三)奖励与责任

1、对环境事件灾害应急行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2、对未按应急预案开展工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3、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积极主动地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四、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

(一)应急培训计划:

1、培训目标:通过培训提高医务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培养一支训练有素、作风优良的应急救援队伍,使应急救援工作令病人满意,令社会满意。

2、培训方法:通过院内专题培训,场景模拟,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3、培训内容: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科对在岗、在职的医护工作人员进行急救技能和护理急救技术的培训以及六部洗手法、职业暴露等传染病知识的培训;保卫科对全院在岗工作人员进行消费安全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二)考核计划:

1、医政科对全体医生进行考核;

2、护理部对全体护理工作人员考核;

3、保卫科对全员消防知识的考核;

4、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员传染病知识的考核。

五、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应及时修改预案。

防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篇5

防疫应急预案防疫预案

为确保我镇在发生高致病性疫情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保护养殖业持续健康地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高致病性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疫情,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高致病性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二)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镇人民政府和畜牧兽医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突发高致病性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高致病性疫情时,镇人民政府要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扑灭,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全面控制和重点扑灭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高致病性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洪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根据需要组建应急预备队,实行专业防控和群防群控相结舍,并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发生疫情的情况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做到群防群控。

(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得力措施,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切实控制和消灭疫情。不断总结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加强动物疫病快速诊断、防控技术等研究、推广和应用,制定科学、规范的防控措施,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水平。

二、应急指挥系统

成立东厦镇防控高致性指挥部。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查高致病性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提出有关疫情应急处理的政策和措施;组建并完善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空发疫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兽医专业人员和基层有关人员进行有关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疫情应急预案。

三、疫情分级疫情分级严格按照分级标准执行。

四、疫情监测和预警

(一)疫情监测。

1、镇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检疫网络和预防控制体系。畜牧兽医站应加强对高致病性和监测,加大对边界地区、养殖密集区、候迁迁途径区域、水禽饲养区等重点地区家禽的监测比例和频率,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2、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感染人群时,卫生主管部门就当对疫区内易受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准备措施。卫生主管部门和畜牧兽医站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

五、疫情报告

(一)报告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可疑疫情,有权检举控造不履行或都不按照规定履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不得瞒报、谎报、缓报,不是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违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报告时限。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家禽、类病死率高等疾病或其他重大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县指挥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县指挥应立即派出高致病性防控技术专家组2名以上专家到现场进行调查、诊断,怀疑是高致性禽流感的,应在1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到市畜牧办、市指挥部,同时采取隔离、消毒等应急防控措施。市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情况报到省畜牧办和省指挥部。

(三)疫情报告的主要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六、疫情确认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必须按程序认定:

(一)镇动物防疫指挥部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高致病性防控专家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临床症状明显的,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二)对怀疑为高致病性疫情的,立即采集病料送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诊断结果为阳性的,可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三)对疑似病例必须派专人将病料送国家,进行最终确诊;

七、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的原则。发生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要遵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及进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对势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疫情,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疫情,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突发高致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定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疫情的地方,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禽流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指挥部和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支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响应。发生级疫情时,配合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启动全国应急预案;发生级疫情时,配合省指挥部启动全省应急预案;发生级疫情时,镇指挥部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级疫情时,疫情发生地镇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高致病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高致应急预案,负责落实地方防控经费及疫情应急控所需经费,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高致病性疫情时,负责发布封锁令,实施应急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1)具体协商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2)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

(3)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亩,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4)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5)对疫情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

(6)制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工作。

(7)对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要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作出评估,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

(8)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禽类的扑杀、禽类尸体和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消毒等工作。

(9)组织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10)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的饲养、经营及禽类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测、检疫和监督管理。

(11)参与疫情防控的有关宣传工作。

防疫应急预案防疫预案

一、应急组织和相应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尚晓军兼任。

配备急救车:

各队队长为该段内的应急小组负责人,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值班电话:

2、急救医院:

报警:(110)

消防:(119)

二、职责及分工:

组长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分工和调配。

2.调查发病原因、落实发病人数。

3.根据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向有关领导和综合管理部报告疫情。

4.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疫情。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进行工作

成员职责:

1.负责与各级领导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

2.保持通讯系统的畅通,做好通讯记录。

3.负责污染物的卫生消毒。

4.落实病人的隔离措施。

三、应急救援具体方法

1)发现疫情立即封锁现场,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当地卫生防疫站。

2)召集救护组进入应急状态。

3)调查发病原因,查明发病人数。

4)控制传染源,立即对病人采取隔离措施,并派专人管理,及时通知就近医院救治。

5)切断传播途径,卫生管理员对病人接触过的物品,要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操作时要戴一次性口罩和手套,避免接触传染。

6)保护易感人群,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生活区必须采取封闭措施,禁止人员随便流动防止疾病蔓延。

四、应急车辆:

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预案进行修改和补充。

防疫应急预案防疫预案

1.成立预防疫情组织机构

成立疫情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业主、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单位负责人负总责。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建立应对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2.人员管控

防疫工作小组应在工地入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返岗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属地社区共享。

●来自及途经重点地区人员未经隔离观察(留验)14天,不得进入建筑工地。发现未隔离过的重点地区人员并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隔离观察(留验)。

●其他非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非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与重点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参照重点地区人员要求执行。

3.复工检查流程

●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建筑工地复工检查表》(详见附表一)。

●复查和申请。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建筑工地复工检查表》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复工意见,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

●核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复工申请后,对复工条件进行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

4.施工场区的管理

●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施工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防疫工作,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集中运送装入容器,不能与施工垃圾混放。

●施工现场应将相关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全面启动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5.防疫物资准备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手套、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

6.民工宿舍的管理

加强宿舍管理,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民工宿舍要保证足够的生活空间及必要的生活设施,宿舍高度不低于2.5m,面积不低于2人,每间宿舍不超过15人,并备齐被褥、衣架、脸盆等必要的生活用品。坚持每天打扫卫生,确保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流动。宿舍内夏季应将开启式窗户打开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安纱扇防蝇,冬季配备取暖设备,保持室内正常温度。

7.食堂的管理

●职工食堂和外施队食堂应设在上风向,地势较高,室内通风良好,排水通畅且距离厕所30m以上的地方。食堂建成后,需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火。炊事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食堂内各种器具、主副食品不准直接接触地面,各种食品必须生熟分开,各种器具、机械、盖布应干净卫生,无不洁、生锈、霉变、油垢及残渣。菜墩、案板、刀具、容器等应生熟分开,并有明显的生熟标记。

●食堂应在明显处张挂卫生责任制,责任分解到人。炊事员必须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体检合格证并定期检查,生熟食品分别存放,食堂卫生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设置固定的盛水容器并有专人管理,保证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能喝上符合卫生要求的白开水。食堂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食堂内外墙面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灶台及其上部贴瓷砖,要有污水排放、防尘、防蝇、防鼠害措施。设置垃圾桶,严禁乱丢废物的剩余的饭菜。

●工地食堂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8.厕所管理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厕所建成水冲式,厕所屋顶、墙壁严密,门窗齐全有效,并有专人负责打扫,保持厕所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厕所建成水冲式,厕所屋顶、墙壁严密,门窗齐全有效,并有专人负责打扫,保持厕所卫生清洁。

9.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对临边防护、临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

●现场全封闭,项目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10.留意当地政府有关疫情的报告,遵循有关预防指引。

防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篇6

为了防止在暴雨状态下造成污油井冒井、恒润公司各装置被水淹没引发生产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1.日常各单位要保证各区域内污油井及明水沟畅通,卸油池、隔油池、污油井、污泥池等设施完好,需要加高、加固的一定要及时处理维修。出现问题要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有记录。以上各种液位在平时就要尽量降低,出现冒油时要有各种措施。

2.在暴雨状态下,第二供排水车间应随时监控雨水池液位并及时启泵外送,防止雨水积存。当来水量过大,有难以送及的趋势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生产调度部。

3.在雨季即将到来时,两个污水场在平时就应保证油泥浮渣池、活性污泥池等的低液位,保证各机泵等完好备用;资产管理部要准备好一定数量的砂石等应急物质,充分做到防患于未然。

4.两个污水场在大雨或暴雨状态下,应加大处理能力,保持污水系统低液位,防止各装置污水井冒井。第二污水处理场同时应多加注意恒润公司污水集合井的液位并及时启泵向第二污水处理场送水,保证恒润公司污水井不冒井。同时两个污水场在暴雨状态下应随时监控本装置的油泥浮渣池、活性污泥池、污水井等设施的液位高度,当有溢出的可能时,也应及时通知生产调度部。

5.调度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车间,下达按应急处理预案处置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领导小组指挥成员及消防队和各专业应急队伍迅速赶往现场。

6.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要马上了解各公司情况,根据水情及时下达应急指令,协调各应急分队及各部室人员展开应急行动。

7.侦毒洗消及减污分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了解各重点防控区域的情况,拿出防控措施报领导小组批准执行,同时带领本队成员展开应急工作。

8.重点防控区域及防控措施

a.第四循环水场北的雨水池:该处在暴雨状态下极易出现外送不及的状况,造成恒润公司被淹没。防控措施有:

1、充分发挥外送水泵的作用,在保证泵安全的前提下以最大流量向外送水。

2、调集临时水泵协助向外抽水。

b.第一污水处理场油泥浮渣池及活性污泥池:该处在暴雨状态下极易满池造成浮渣及活性污泥外溢,进而对其它部位造成污染。防控措施有:

1、暴雨情况下及时调集车辆将池中浮渣及污泥拉走。

2、浮渣泵及污泥泵要始终保持良好备用。

3、在其四周筑起围堰,防止外溢。

c.恒润公司污水集水池(由第二供排水车间管理):该处一旦满池,将造成整个恒润公司污油井冒井,防控措施有:

1、以最大能力向外送雨水。

2、必要时调集水泵向第二污水场送污水。

d.恒润西侧道路:该处在暴雨状态下路西总排明沟易满沟外溢,向东跨路流入恒润公司地界,造成恒润公司被淹没。防控措施有:

1、在道路东侧筑起围堰,防止水向东流入恒润公司。

e.两个污水处理场前提升液位:该处液位的高低决定着各生产装置污水井液位的高低及是否冒井。防控措施有:

1、将污水处理场能力提到最大。

2、必要时调集临时水泵向隔油池送水(在后路能够处理完的情况下)。

防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篇7

1总则

1.1 编制目的与工作原则

为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保证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并实行下列原则:

(1)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2)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1.2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规范》;

(5)《浙江省气象条例》;

(6)《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

(7)《雷电灾害调查技术规范》;

(8)《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9)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1.3雷电灾害应急和等级划分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规范》,按照雷电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将雷电灾害应急响应等级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等级。

Ⅰ级(特别重大):因雷击造成4人及以上身亡,或3人身亡,并有5人及以上受伤,或者无人员身亡,但有10人及以上人员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的雷电灾害事故。

Ⅱ级(重大):因雷击造成2-3人身亡,或1人身亡,并有4人及以上受伤,或者无人员身亡,但有5-9人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雷电灾害事故。

Ⅲ级(较大):因雷击造成1人身亡,或者无人员身亡,但有2-4人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雷电灾害事故。

Ⅳ级(一般):因雷击造成1人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下的雷电灾害事故。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

雷电灾害防御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防御雷电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应急办、区气象局、区安监局、黄岩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区供电有限公司、区卫计局、区农林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质监局、区经信局、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新局、区体育局、黄岩消防大队、武警黄岩中队、市交警直属二大队、椒江海事处黄岩办事处、区传媒集团、黄岩电信分局、中国移动黄岩分公司、中国联通黄岩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为成员单位。

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雷电灾害防御指挥部总指挥,区府办联系气象工作副主任、区气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

指挥部职责:

(1)负责全区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实施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预案;

(3)决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结束;

(4)决定雷电灾害应急重大事项;

(5)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关于雷电灾害应急处置的任务。

2.2工作机构和职责

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雷电应急办),设在区气象局,负责全区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雷电应急办职责:

(1)落实指挥机构的重大决定,督促、检查各部门雷电灾害应急准备工作;

(2)为指挥机构启动和结束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防雷减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3)负责强雷暴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信息;

(4)负责雷电环境的风险评估,雷电灾害现场情况、背景情况的勘察、取证、鉴定、评估、结论和上报工作;

(5)牵头开展区级雷电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工作;

(6)完成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除了按照自身职责做好各类人员、设施安全管理工作以外,也应根据行业特点做好雷电灾害相关预防工作:

(1)根据区雷电灾害应急指挥部指令开展预警和应急响应;

(2)加强雷电监测预报的。应用;

(3)制订落实部门(单位)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4)做好公众防雷知识教育、宣传;

(5)组织开展本部门(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预防、处置雷电灾害事故的应急演练;

(6)做好其他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3监测预警和预警响应

3.1 监测预警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气象局负责实施雷电灾害预警系统和雷电探测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加强重点区域雷电探测系统的加密建设,着力构建雷电监测预警平台,保证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和完善以雷电定位、雷暴天气监测、分析处理、信息传输和灾害信息综合处理为主体的雷电灾害预警系统,提高雷电灾害预警能力。

(2)建立雷电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雷电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3.2 预警发布

区气象台根据雷电的发生、发展、移动等情况,及时发布雷电灾害预警信号,预警信号的发布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浙政办发〔2018〕12号)和浙江省气象局《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业务规定》(浙气函〔2017〕95号)实施。预警信号分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三色预警,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标识(《雷电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见附件1)。通过雷电预警平台及时向雷电应急相关部门成员和防雷重点单位发布雷电预警信息。充分利用各类公共媒体和信息传播资源,多手段、多渠道地将雷电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有效传递给公众,提高雷电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有效性和时效性。

3.3 预警响应

3.3.1Ⅲ级预警响应

区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可能影响本辖区或影响程度一般,启动Ⅲ级预警响应。

(1)气象部门:进入值班状态,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提高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频次。

(2)电力部门、各通信运营商:加强电力、通信运行状况监控,加强对重要目标的巡查,做好应急准备,保障雷电灾害应急处置电力供应。

(3)教育部门:通知各学校加强雷电预防预警工作,根据天气情况暂停户外教学活动。

(4) 安监、公安、住建、经信、质监等部门: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好危化品企业、易爆品生产、储存单位等重点单位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通知各建筑施工、通信企业、游乐设施经营单位等加强雷电预防预警工作,必要时停止高空户外危险作业,做好雷电灾害应急准备工作。

(5)交通、行政执法、交警、海事等部门:加强对雷电影响公路、城市道路路况、水陆交通情况的监控,加强道路巡逻,做好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加强车站客运车辆的调度指挥,维护城市交通安全顺畅运行。

(6)旅游、文化、体育等部门:加强雷电灾害预警预防工作,必要时停止户外比赛、活动、旅游项目,并做好群众解释、疏散工作。

(7)农林部门:做好雷电灾害预警信息的转发工作,指导开展雷电灾害防御,加强护林监控,密切关注雷电灾害引发森林火灾等情况。

(8)宣传部门、传媒集团: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网络等方式向公众发布信息,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

(9)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做好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单位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做好防雷击、大风、短时暴雨准备工作。

3.3.2Ⅱ级预警响应

区气象台发布雷电橙色预警信号,影响我区程度较重,启动Ⅱ级预警响应。

(1)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力量,并保持通信畅通,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准备。

(2)气象部门:密切关注雷电情况变化,加强对雷电的监测预报预警,开展雷电气象灾害风险研判和风险评估,提高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频次。

(3)电力部门、各通信运营商:加强电力、通信运行状况监控,加强对重要目标的巡查,做好大面积电力、通信故障抢修准备和应急供电、通信保障,在保障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做好电力、通信故障抢修工作。

(4)教育部门:加强教育系统雷电天气安全监管,中小学和幼托机构一律停止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

(5)交通、行政执法、交警、海事等部门:加强对雷电影响公路、城市道路路况、水陆交通情况的监控,必要时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加强积水路段、临时关闭道路周边等相关节点的交通疏导和组织,保障人员安全和交通秩序。加强对车站客运的调度指挥,做好停运车辆旅客疏导、安置工作。

(6)旅游、文化、体育等部门:加强雷电灾害预警信息转发,停止户外比赛、活动、旅游项目,并做好群众解释、疏散工作。

(7)住建、经信、安监、交通、公安、质监等部门:落实好危化品企业、易爆品生产储存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经营单位等重点单位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落实各管辖范围内相关生产、经营和施工单位在已受或将受雷雨天气影响的区域立即停止户外施工、作业。

(8)农林部门:加强雷电灾害预警信息转发和安全提示,指导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进一步加强护林监控,密切关注雷电灾害引发的森林火灾等情况。

(9)宣传部门、传媒集团: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网络等方式多渠道、高频次地向公众发布信息,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

(10)人武、消防、武警等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入应急状态,做好消防灭火和紧急事态应急救援准备。

(11)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辖区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落实防雷击、大风、短时暴雨应急措施,多覆盖、高频次地转发、播报雷电灾害预警信息,提示公众减少雷雨天气出行,落实户外人员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避险;加强人群密集场所、重点单位的安全监控,做好滞留人员的疏导和安置工作。

3.3.3Ⅰ级预警响应

区气象台发布雷电红色预警信号,严重影响我区,启动Ⅰ级预警响应。

(1)各成员单位:加强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信畅通,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落实各相关单位停止一切户外作业。

(2)气象部门:密切关注雷电情况变化,加强对雷电的监测预报预警,开展雷电气象灾害风险研判和风险评估,提高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频次。

(3)交通、行政执法、交警、海事等部门:加强路况和客运情况的安全监测,必要时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加强积水路段、临时关闭道路周边等节点的交通疏导和组织。在保障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加强对码头、水上交通情况的监控,停止船舶运行。做好停运车辆旅客疏导和安置工作。

(4)教育部门:加强对教育系统雷电灾害安全监管,视情采取停课措施,并做好安全提示和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工作。

(5)电力部门、各通信运营商:停止户外施工,人员就近躲入有避雷设施的房屋,雷电灾害结束后迅速组织抢修遭受损坏的供电设施、通信设施。

(6)旅游、文化、体育等部门:加强雷电灾害预警信息转发,立即停止户外比赛、活动、旅游项目,并做好群众解释、疏散工作,人员就近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

(7)住建、经信、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落实管辖范围内各相关单位立即停止户外施工、作业,人员就近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

(8)农林部门:加强雷电灾害预警信息转发和安全提示,提示农民停止户外作业,人员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加强护林监控,密切关注雷电灾害引发的森林火灾等情况。

(9)宣传部门、传媒集团: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网络等方式多渠道、高频次向公众发布信息,提示群众不要外出,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

(10)人武、消防、武警等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入紧急应急状态,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

(11)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雷电灾害处置准备工作,做好防雷击、大风、短时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注意防范短时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城市内涝等灾害。多覆盖、高频次地转发、播报雷电灾害预警信息,提示公众不要外出,落实人员及时到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避险,做好公共场所滞留人员的疏导和安置工作。

4雷电灾害事件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有关部门按职责收集和提供雷电灾害概况、人员伤亡情况、灾害损失以及先期处置措施等情况,及时向雷电应急办报告。根据雷电灾害发生的等级,由区雷电应急办报告指挥部领导,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

4.2 先期处置

雷击灾害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雷灾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雷电应急办。

区雷电应急指挥部根据雷电灾害发生的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4.3iv级应急响应

(1)区雷电应急办在保障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查勘灾情,调查事故情况,同时密切关注雷电情况变化,加强对雷电的监测预警,做好雷电气象灾害风险研判,提出抢险救灾方案,协调各部门力量和物资,投入到抢险救援中来。

(2)区卫计局全力做好伤员医疗急救工作,并根据需要,做好灾后防疫工作。

(3)发生由雷电引发的爆炸、火灾时,黄岩消防大队迅速进行救灾灭火,如为危化物品受雷击爆炸时,同时启动《台州市黄岩区化学事故应急预案》。

(4)因雷电引起的山火,区农林局马上派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予以扑救,区人武部、武警黄岩中队,当地乡镇(街道)应急队伍协同配合,全力扑灭山火,保障人员安全。

(5)黄岩公安分局迅速调派紧急处置队伍,做好事故发生地周边的秩序维护、人员疏散工作,确保人员安全,社会稳定有序。

(6)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做好事发地周边的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7)因雷电引起的倒房、危房,区住建局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和危房鉴定,提出应急处置意见,协助人员撤离,确保群众人身安全。

(8)因雷电引发的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安全隐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援,有必要的情况下,配合公安、交警、当地乡镇(街道)等单位做好受威胁群众疏散工作,确保周边群众人身安全。

(9)因雷电引发的特种设备事故及安全隐患,区质监局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援,提出应急处置意见,协助人员撤离,确保群众人身安全。

(10)区委宣传部加强与雷电应急办联系,密切监控网络舆情,根据雷电应急办指令,及时向社会公布雷电灾害监测、灾情和救援情况等信息,保障舆情平稳。区传媒集团积极配合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12)区民政局落实应急疏散安置点,协同乡镇(街道)做好灾民的转移安置工作,及时了解、汇总灾情,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做好救灾救助工作。

(13)区雷电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落实联络人,开展信息报送、应急联动指令传达和灾情汇工作。

(14)当地乡镇(街道)及时做好灾害点周边受威胁群众的人员疏散和转移安置工作,确保群众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

4.4 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

Ⅲ级及以上雷电灾害发生后,除了启动iv级应急响应所有措施外,同时落实各成员单位值班制度。并根据规定报告上级雷电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移交应急处置指挥权,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5 响应结束

雷电天气影响结束后,区气象台及时解除雷电预警信号。因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完成,灾害带来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的雷电应急办提出建议,报同级指挥机构同意,雷电灾害应急响应结束。

4.6信息发布和通报

气象灾害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信息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发布,必要时由雷电应急办联合宣传部门发布气象灾害综合信息。

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灾情发展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数、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接受记者采访、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雷电灾害信息,必须使用区雷电应急办统一发布的信息。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应当在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活、生产的计划,进行恢复重建。

5.2调查、鉴定与评估

5.2.1 区气象局负责会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雷电灾害调查、鉴定、评估。

5.2.2 雷电灾害调查、鉴定、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区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部门。

5.2.3 雷电灾害调查、鉴定、评估结果可作为雷电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之一。

5.3建档归档

区雷电应急办建立雷电灾害应急专项档案,归档备查。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装备保障

6.1.1区雷电应急办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的通信网络,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有线和无线、地面和卫星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稳定可靠的气象信息通信系统,第一时间内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

6.1.2区气象局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现场建立移动式气象监测站或现场气象服务保障系统,为防雷减灾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6.2应急支援与实施保障

6.2.1加强农村防雷装置建设和维护,完善农村公共场所的防雷设施;积极引导农民建设防雷装置;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普及农村防雷知识。

6.2.2指挥机构负责组建和管理雷电灾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要求,组建好好雷电灾害的抢险救援队伍,落实相关救援设施。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6.3.1区雷电应急办应当建立雷电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成立由天气预报专家、防雷技术骨干组成的专家咨询小组,为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6.3.2依托相应的气象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雷电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区气象局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雷击风险评估工作和雷电灾害预警预测、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6.4 应急经费保障

将雷电灾害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专业队伍建设、宣传培训演练、装备器材工具购置、应急预案和预防体系研究以及事故调查等。应急费用使用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雷电应急宣传

区雷电应急办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

7.2 预案培训

区雷电应急办应组织雷电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预案培训,并指导各成员单位制定、实施本单位的雷电应急预案。各有关应急机构负责开展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3 应急演练

根据浙江省相关规定,每3年至少组织1次雷电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8监督检查

8.1 加强监督检查

指挥部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各项应急措施及时到位。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8.2 责任与惩罚

因玩忽职守,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害应急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特大损失的,由本级政府或者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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