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辞职报告也叫辞职申请书,是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联系撰写的一份文字载体,以下是汇报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旅游合同优秀5篇,供大家参考。
旅游合同篇1
甲方:(旅游者或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者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游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_程表》,《旅_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儿童_____________。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餐饮住宿费:《旅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3、门票费用:《旅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4、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2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费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起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水类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4、其他非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日(不低于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需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九条(甲方_)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装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具备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个人保险(如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作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_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旅_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岛之旅有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甲方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期)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_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 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强化项目管理,调动施工班组的承包积极性,经双方协商,特定立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建筑面积:约 m2,
三、结构层次:
四、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保修自负盈亏
五、开竣工日期:按与建设单位总包合同
六、建筑面积计算方式、承包价格
1、按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2、承包价格:按实际建筑面积 元/ m2包干,点工按 元/工日计算。
七、承包内容:
1、工程要求:优质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确保工程工期。
2、按图纸施工,完成本工种的各项施工任务(土方开挖配合挖土,基础、主体混凝土浇筑,二次结构砼浇筑,墙体砌筑、墙体拉结筋植筋、粉刷(包括内墙满贴纤维网,外墙满贴纤维网、钢丝网及局部外加钢丝网)、屋面工程、各种保温(屋面、露台、外墙面及楼梯间保温含抗裂砂浆罩面,天棚保温不包括)、贴面,厨卫间、露台及屋面刷防水(sbs除外),管道井封层,(不包括外墙及楼梯贴面),现场道路硬化及创标化工地用工。垂直运输中的二次转吊运;派专人协助与本工种有关的测量放线等。承包内容中包括设计图纸、国家及地方标准、扬州市质量通病防治办法等规定的各种结构、构造做法要求。
八、安全生产管理
1、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禁止拆除安全设施;进入施工现场如不佩戴安全帽,发现一次罚款20元(如班组工人引起的工伤事故1万元以内的费用班组自理,1万元~5万元班组承担50%的费用,5万元以上班组承担30%的费用;并追查事故原因)。
九、工程质量管理
1、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优质工程
①因砼找平控制不到位引起板超厚及超薄、钢筋保护层过大,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1000元并承担砼超用的费用;
②保温砂浆厚度抽测不合格每次罚款1000元~20xx元;
③渗水控制要求:按套计算,如渗水率超过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每超一套罚款5000元,以此类推,同时乙方应承担维修费用及因此引起的客户要求的经济赔偿。
④裂缝控制要求;混凝土裂缝:乙方应采用合理、先进的施工工艺(包括浇筑方法和表面处理方法等)、必要构造措施、及时养护,杜绝产生地下室底板裂缝、墙梁板裂缝、混凝土地面裂缝、楼板裂缝、屋面细石混凝土刚性防水层裂缝。若因构造裂缝不满足要求的,产生客户投诉,每投诉一处,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维修费及因此引起的客户要求经济赔偿外,另可对乙方处以500元/处的罚款;
⑤抹灰裂缝及空鼓:乙方应加强基层清理及填充墙与柱的连接、提高填充墙的砌筑质量、对填充墙顶部与框架梁交接处用水泥砂浆分层嵌填密实、在填充墙与梁或柱连接部位钉挂金属网,保证抹灰裂缝符合分项验收要求。空鼓面积不得超过规范标准,如因超标发生投诉,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及因此引起的客户要求经济赔偿外,另可对乙方处以500元/处罚款;
⑥提高填充墙的砌筑质量,必须严格控制平整度、垂直度、灰缝,保证填充墙顶部与框架梁交接处用水泥砂浆分层嵌填密实。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维修费,另可对乙方处以200元/处的罚款;
⑦对浇筑后的混凝土第二天开始洒水养护,每天2~5次洒水养护。拆模后发现有孔洞、疏松、露筋、夹渣、麻面及现浇板空鼓现象;每处罚款200元~500元。
⑧空间、进深、层高控制要求:以分户验收规范为准,如未达标,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及因此引起的客户要求经济赔偿外,另可对乙方处以500元/处罚款。
十、文明施工管理
1、现场要做到工完料清,材料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现场清理;如违反上述要求,每发生一次罚款200元~500元,确保文明标化工地。
十一、工程进度管理
1、严格执行工程进度管理制度,确保按期竣工。本班组及外包班组当天工作任务必须征求项目部意见,服从管理;乙方无故延误节点合同工期,须无条件每天500元的处罚,罚款在班组结算中扣除。如因项目部原因造成节点工期延误的,必须有项目部的书面签证依据才能顺延工期,否则视为延期处理。基础完成时间( )主体结构每层完成时间( )主体封顶完成时间( )主体验收完成时间( )装饰装修完成时间( )脚手架拆除时间( )竣工初验收时间( ),如不能满足进度工期,项目部有权换人并退场按工程量60%结算。
十二、材料供应与管理
1、主要建筑材料及周转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原材料运至现场必须进行外观检查,配合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少量的建筑材料及周转材料到仓库领用。
2、所有建筑材料及周转材料班组只有使用权和保管权,无让售权及转借权。
3、建筑材料应注重节约、控制损耗、严禁浪费,周转材料及机具脚手严禁损坏。施工中如材料超出合理损耗或发现损坏行为,项目部将按其实际发生价值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4、禁止偷窃行为,如发现,按所窃财物价格十倍处罚,当事人清除出场,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落地灰必须二次过筛使用,如无故浪费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0元。
6、建筑材料必须报项目部统一安排购买,不准班组私自打电话叫供货商供货。一经发现建筑材料费用班组自行承担。
十三、机具供应与管理
1、项目部只提供塔吊及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严禁施工机械带病操作。
2、其他所有机具均由班组自理。
3、搅拌机由班组自行修理、维护。
十四、工程付款及结算
1、工程承包价款须经项目部施工、质检、安全管理人员认可后方可按合同约定进行计算。
2、班组承包以外用工,必须凭项目部出具的有效手续方可结算,点工工日实行当日核定,每月汇总,逾期不予结帐。
3、工程价款应按照有关奖惩规定进行结算,承包范围以内未做项目按规定扣除。
4、施工期间总付款不得超过总承包价的40%(付款发放原则:基础结束发放一次;主体结构每完成二层发放一次;主体验收发放一次;内外粉刷完成2/3发放一次;竣工初验收发放一次),班组要足额发放人工工资(生活费)如产生的纠纷或给项目部等单位的正常工作造成影响,则每发生一次对乙方以5000元罚款,余款按规定年终结算兑现。
十五、竣工验收及维修
1、本工程竣工验收以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2、工程竣工后,按国家规定进行保修。班组按承包价的5%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由责任班组负责维修。如班组不配合维修,由项目部派人维修,维修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并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无质量问题,到期后保修金全额退还(无息)。
十六、其他约定
1、项目部根据工地现场实际情况安排职工集体宿舍,不负责安排单人职工宿舍;如果工地现场不能安排职工宿舍请班组在外面租房,项目部按工程面积每平方( )元作为职工宿舍补贴。职工宿舍只提供照明用电,班组自行装电表,如工人私拉乱接烧小灶产生的电费直接在班组承包总价里扣除,必要时项目部有权切断电源;并罚款烧小灶的职工500元,班组长罚款1000元。
2、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个施工人员必须办理个人安全保险,不办理个人安全保险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保险费用项目部同班组各50%),各班组的老弱病残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在工程交付后,如因工程质量原因而造成用户要求索赔的由项目部及所造成的班组均各半承担赔偿。本承包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后生效,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篇3
旅游服务合同是指旅游经营者提供旅游服务给旅游者,旅游者按约定支付报酬,旅游经营者应对游客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承担严格责任。
旅游合同是有关部门受理投诉、司法部门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是保护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因此,旅游者在出游之前应当与旅游经营者(通常是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
合同的内容
旅游合同中应包括明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标准、住宿标准、餐饮标准、旅游项目付费方式、自费娱乐项目、购物时间、地点数目、发生纠纷解决途径以及其他约定事项等。旅游者应当注意:交通工具应当明确描述,如产地、品牌、型号、有无空调、多少座等;旅游景点一项,旅游景点是否包含广告中的景点;住宿标准中是否有明确无理解上的争议的约定;同时对一些购物等方面的约定应当尽可能的详细,有利于旅游者保护自己的利益。
合同的履行
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旅游合同,为有效合同。我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订立后,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完成各自应承担的合同义务,并就应当遵循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履行等原则。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是旅游者的主要义务,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附随义务,如旅游者有义务及时提交旅游所需相关文件,协助导游安全有序地进行旅游,遵守时间和安全上的约定等。同时,在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旅游者享有有条件的变更权、解除权及相关损害的求偿权。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的变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即在主体不变的条件下,对合同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广义的合同变更,除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以外,还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即由新的主体,取代原合同的某一主体,这实质上也是合同转让。
在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之前,由于一定的原因,由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进行局部调整。这种调整,通常表现为对合同某些条款的修改或补充。这项法律行为必须是在原合同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新协议,变更后,原合同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未经过对方同意,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的,不仅不能对合同的另一方产生约束力,反而将构成违约行为。
旅行社经营中经常会发生转(拼)团行为,它是指旅行社同游客签订合同后,因故无法按照约定成行而将本该由其履行义务和享受的权利同步转让给另外一家能够完成此项活动的旅行社,这实质上是合同的转让。旅行社的转让一般是将自身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受让与人,在这里它至少由让与人与受让与人达成协议,非经旅游者同意,不得转让。
合同的解除
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在旅游活动中一般法定解除条件有: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旅游活动无法继续进行,合同条款全部无法履行;
②在旅游活动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③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⑤法律规定的其它
旅游合同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道路旅游运输的有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公平的原则,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是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取得相应旅游运输资格的企业法人。
2、甲方应按具体趟次合同的要求提供车辆,所提供的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交通部规定的一级车况等级要求,并具备完备的营运手续。
3、甲方所派驾驶员应符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旅游客运驾驶员条件,驾驶员应严格按照乙方旅游团队运行计划提供服务,服从乙方委派的导游按照团队运行计划作出的安排。未经乙方同意,驾驶员不得搭乘他人。
4、甲方保持车内设施(如电视、空调、音响、座椅、窗帘等)的完好并正常使用,提供优质服务。
5、车辆在运行途中发生故障_______小时以内不能修复的,甲方应就近安排相同或相近类别车辆接驳。
6、乙方旅游团队人数超过车辆核定的载客人数或乙方委派的导游私自增加游客人数以及乙方团队运行计划违反了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的,甲方及其委派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承运。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乙方应是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法成立的具备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
8、乙方在签订趟次合同时应同时向甲方提供旅游团队名称、人数、国籍、所需车辆类型及等级、旅游线路、用车时间安排及接送地点等用车情况。
乙方的团队运行计划表应在旅游团队出发前一天交给甲方。乙方提供的团队运行计划应符合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9、乙方委派的导游应负责安排好驾驶员的住宿,保证并督促驾驶员充分休息,确保旅游团队的运输安全。
10、趟次合同签订的当日,乙方应按趟次合同约定运输费用的10%向甲方交纳订金,合同履行完毕合同_____天内向甲方付清合同约定运输费用,乙方不再承担甲方运输过程中的其他费用。
11、车辆运行途中发生故障_____小时以内不能修复,甲方又无法安排接驳车辆时,乙方可自行组织车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不得超过约定运输费用的_____%。
12、乙方安排的团队运行计划应符合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乙方组织的旅游团队人数不得超过客车核定的载客人数。
三、甲方的违约责任
13、甲方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退还降低服务标准多收的费用,并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运输费用_____%的违约金;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加收费用。
14、由于甲方或驾驶员的原因产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延误接团时间造成旅游团队滞留而延误行程计划的;
2)车辆在运行途中发生故障,造成旅游团队滞留而延误行程计划的;
3)因驾驶员违章驾驶或客车技术状况、装备的问题,造成团队人员人身伤害及行包毁损、灭失的;
4)甲方所派驾驶员不按照乙方旅游团队运行计划提供服务的;
5)甲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损害旅客合法权益的。
四、乙方的违约责任
15、由于旅游团队原因延误行程计划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6、乙方及其委派导游改变运行计划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增加运输里程或时间所产生的费用。擅自改变运行计划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7、旅游团队人员造成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约定
18、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征得对方同意。
19、车辆运行途中发生不可抗力(如暴雨、地震、山体滑坡、塌方等级)造成道路中断而需临时改道行驶增加里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_____元/公里支付;行程被迫中止的,乙方按实际用车情况支付费用。
20、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甲、乙双方应共同配合,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21、赔偿金或违约金应明确责任之日起10日内偿付,逾期偿付的每延迟一日加付5%的滞纳金。
22、甲乙双方签订的旅游运输趟次合同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或提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可选择以下_____ 的方式解决:
a、向______申请仲裁;
b、向人民法院起诉。
2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游合同篇5
合同编号:
旅游者 :
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北京市旅游??
二0xx年六月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经营国内组团旅游服务业务的旅行社(简称组团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
第3条、第5条、第6 条和《专用条款》各条款。合同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组团社保存复写联。
3.名词解释:
(1)出境组团旅游服务: 是指由组团社负责组织旅游团队并将其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或香港、澳门等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接待社为旅游者提供的签证代办、客票代订、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综合性旅游服务活动。
(2)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组团社委托境外接待社提供具体旅游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转团。
(3)脱团:是指旅游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实际损失:是指因违约所实际导致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6)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影响旅游行程的列车和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误或取消、恶劣天气变化、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事件。
4.双方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其中书式、邮件、传真等能够以有形形式长久保存的证据证明力要明显优于口头、电话等形式。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
★ 优秀课申请书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