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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讲读后感800字优质8篇

写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从而提升我们的人文素养,写读后感能够将作品中的思想和观点与现实社会联系起来,引发读者对社会问题的思考,以下是汇报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30讲读后感800字优质8篇,供大家参考。

30讲读后感800字优质8篇

30讲读后感800字篇1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当我读到老渔夫与鲨鱼进行激烈的搏斗时,我真为他担心,可是,他总是保持着乐观的精神去面对一些极大的困难,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自己。每当我遇到了一些困难时,总是觉得很不顺心,觉得很烦,很想逃避现实。再看看渔夫爷爷,不管遇到任何困难也毫不退缩,而是勇敢地去面对!

做人也应该这样,不要一幅贪生怕死的样子,要对自己有信心。即使我们遇到重重困难,也绝不应该让它给打倒,应该勇敢地去消灭它。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渔夫爷爷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我相信,在我的努力下,我一定会变得像渔夫爷爷那样勇敢,那样勇于拼搏。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我将要记住:一个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它,可就是打不败他。

30讲读后感800字篇2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的童话故事。是世界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巨著。

故事写的是一个调皮、捣蛋、懒惰、粗野的小男孩尼尔斯,被小精灵变成一个小人儿以后,骑鹅跟大雁们周游瑞典各地,经历了很多困难和危险,做了许多好事,最后又变回原形,成为了一个善良、勇敢、正直的好孩子的故事。

我很喜欢这本童话故事,这本童话故事中讲了很多个有趣的小故事。不仅尼尔斯在旅行中收获了很多,我也收获了很多。尼尔斯收获了勇敢和大雁们的信任,我懂得了任何事情都要勇敢面对。为了救从天上落下来的灰雁,及时医治好了她,尼尔斯获得了善良,我懂得了要有爱心,多帮助别人。为了打败总是欺负山羊的狐狸,尼尔斯获得了正义,我懂得了要有正义感。尼尔斯发现了一个农庄,里面只有一头牛和女主人,女主人的孙子都走了,她的生活就没有意义了,尼尔斯获得了感恩,我懂得了要孝顺父母。为了不让狐狸欺负大雁,尼尔斯再次打败了狐狸,尼尔斯获得了智慧,我懂得了要用聪明的'办法应对坏人。为了变回人,尼尔斯经受了与大学生交换人生的考验,尼尔斯获得了义气,我懂得了不能背叛朋友。

我真想像尼尔斯一样骑上大白鹅周游世界各地,来一段惊险、刺激的旅行!

30讲读后感800字篇3

我们的土地上有过许多伟大的城墙,他们差不多和我们的历史一样古老。这个镇子上最兴荣的产业就是粉丝厂,而老隋家的命运也注定了要和这些粉丝厂的老磨坊连在一起。隋见素是老隋家的第二个儿子,天生不服输的性格,使他一心要把家族丢掉的粉丝厂弄回来。而哥哥隋抱朴则是一个截然相反的性格,他不温不火,常年呆在磨房里,仿佛与这个世界脱轨。细细的研究着共产党宣言,细细的品味他那无味的生活。

隋抱朴爱恋的小葵成了别人的媳妇,他不敢冲破封建的礼教的束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爱人由闺中女人变为人妻,又由人妻变为寡妇,心理念念不忘,却一直踌躇不前。赵多多是现任粉丝大厂的老板,一个贪婪无制的人,虽然他痛恨老隋家,但是却也不得不依赖老隋家管理粉丝厂的技术。技术不断更新,粉丝厂也在与时俱进,老磨呜隆呜隆的磨着时光,赵多多粉丝大厂的城堡合同不久将到期,这让隋见素一夜夜兴奋的睡不着。他辛辛苦苦的算着粉丝大厂的一笔笔帐,以此作为赵多多贪心的罪证,最终拿来粉丝大厂。而隋抱扑并不支持他,他觉得粉丝大厂并不应该姓隋,它作为镇上重要的经济支柱,只要给全镇人民带来福利,和谁来接管一点关系也没有。

这个无产阶级的思想在那个时代似乎变得不可理喻。有一个在全镇起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四爷爷,他霸占了隋见素的妹妹,一个弱弱的女孩子,但又带领全镇的人克服了无数的困难,这可能就是人性,没有所谓的坏人,更没有纯粹的好人。隋不召是隋抱朴的叔叔,一个很怪异的人,整天嚷着自己和郑和下西洋,那条古船承载了他所有的梦想。隋见素因为心心念念的粉丝厂没有如偿到手,得了重病,这个家族的兴衰似乎就压到了隋抱朴这个哥哥身上。于此同时,镇上也经历了,短短五十多天里,镇子的政权就变动了二十多次,赵多多贪婪的性格也注定了他的不幸。

30讲读后感800字篇4

刚开始,我以为是余华自己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进入主题,讲述活着的义意。心里怀疑这本书的可看性。带着复杂的心情,我随着余华走入这本书。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30讲读后感800字篇5

?全球通史》这本书的难度和厚度让我伤透了脑筋,但也让我受益匪浅。懂得了读书真正的奥秘所在。

全球通史分为上下两册,两册共110多万字,刚开始看的时候因难度不由得一目十行。一心想着快快的读完,但越往后读我就越觉得读好书不应该是这样的,我要从这本书中得到知识和感悟,之后重读这本书时,态度便有了变化。为了能留下自身的感悟和思考,我也不能被动式的读书,只是在意语言的有趣,对感兴趣的部分就认真读,陌生的、难理解的就一目十行,必须得在仔细的思考中完成阅读。

在这种有思考的读书中,我的读书速度虽然变慢了,但是却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由量变转为质变,我也定下了目标,在看完这本书之后一定要写感想。

全球通史的作者斯塔夫里阿诺斯声称,要“站在月球上来审视人类史“这在我理解便是,用更广阔的视角来审查历史,这种大格局的观念可以令你的眼界开阔,更可以比他人更深一层。

“社会变革滞后于技术变革一直是人类许多灾难的根源“这是作者全书都在声明的观点,那是因为一但人类有了超越伦理道德的武器,便会将伦理道德置之一旁,从而发生暴力冲突等问题。作者的观点是两者的不匹配才是导致人类灾难的原因,这不也正说明了从技术大爆炸开始几百年的时间,随着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文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有着全球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这样灾难性的事件。而在人类的文明史之中,这反而是技术人文大爆发的时代。

其次作者认为,“蛮族入侵的毁灭性冲击是形成东西方差异的原因,蛮族入侵一直是各个文明挥之不去的梦魇,蛮族与文明种族实际上便是游牧民族和农业民族。两者互相斗争,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断斗争融合,最终塑造了帝国文明的气质。举个例子就像是中国,中国各个帝国走到了末期的时候,不是农民起义将帝国搞得千疮百孔,最终由游牧民族将帝国摧毁,就是游牧民族以绝对的优势将帝国摧毁。随后当游牧民族堕落时,农业文明便会来一次漂亮的反击,重新统一中原,因此会在竞争之中不断进步,但是西方却不堪满族进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失去了传统文化,成为导致东西方文化差异的原因之一。

对于中国肯定不少人想要了解,全球通史作者提到:“中国文明具有独特的现世主义,这一点可以从中国文明是世界文明中唯一的在所有历史阶段都未产生过祭司阶级的伟大文明。中国文明的特点是统一和连续,因为地理位置较为封闭,文化更是统一。且具有早熟的特性,要知道中国在秦朝时就实现了文字的`统一,而印度文明的文字统一则是英国人入侵后才逐渐开始的,虽然是一个极端但中国文字的同意是十分早的。但早熟便会早衰,因此才导致了清朝的屈辱史。接着中国的结构是中央集权,自然导致了一个统一的政体,使得文明以一个相同的姿态连续不断。

这就是我对全球通史的一些体会。

30讲读后感800字篇6

?傲慢与偏见》主要讲述的是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和男主人公达西险因众多舆论所造成的误会而错过彼此的故事。这不禁让我们反思,世间纷乱多扰,成千上万的信息量涌来,欲做到到古人“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着实是一件难事。但更为紧迫的是,我们如何从中淘选那些真实的而非荒谬的信息?

在书中,女主人公还是非常喜爱威克姆这个军官的,因为他长着一张漂亮的脸蛋,说起话来儒雅而又健谈,更有甚者,他的由达西造成的“不幸”,更让人产生了恻隐之心,因而对达西更加地厌恶。然而,可笑的是这位“可爱的”先生竟然是一位无耻,贪婪的下流之徒。俗话说“相由心生”,的确善良的心灵会让人看起来更加的可爱,渊博的学识会培养人一种独特的气质,从而散发出迷人的魅力。可惜,有时“可爱的”人内心也会险恶,相貌丑陋的人也有一颗高尚的心,就像《巴黎圣母院》中的卡西莫多,既拯救了自己又拯救了他人。

有些人会觉得,如果仅有一人指责你的过错,那可能是他的嫉妒;如果有两人,三人,甚至更多的人异口同声地指责,那你就难辞其咎了。但是,这样的判断也会出现偏差。伊丽莎白便是如此,全小镇的人都说达西傲慢,目中无人,她便相信了。殊不知她生活的地方,与达西所生活的地方无可比拟。小镇有很多人目光短浅,只要有一些上流社会的新闻,便口口相传,不分青红皂白是非对错,只关注于它是否适合饭后的闲谈,这无形中便有一股力量,将小镇的人拖拽向更荒谬的深渊。于是当伊丽莎白逃出小镇时,她所听到的关于达西的评价是如此的大相径庭,在那里他是多么优秀啊!由此可见,我们不能囿于一种观点,一个地点,一类阶层,我们应该踮起脚尖去,触及更高的苍穹,那才是属于自己的!其实,“画多了浓妆,才能知道素颜的清新可贵;穿多了高跟鞋 ,才能体会帆布鞋的青春肆意;见多了形形色色的人,才能了解哪些人更值得去珍惜……”

董卿曾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世间的一切都是遇见……人遇见人,就有了生命。”如何使自己生命中的遇见恰如一片莲花之盛开,不被世俗所叨扰?那就使自己内心清净、慎重地选择,进而才能努力留下那些纠缠着的,值得为它活了一次的记忆……

一粒尘埃,可以透过钻石的光芒,使其光彩耀人;而一颗明星,也会因带着深灰色的眼镜而使其期黯然无光。只有摒弃了世俗的观念,才能获得一双洞察人世的慧眼。

30讲读后感800字篇7

?红楼梦》前六回中,林黛玉初入贾府这一段印象很深。

刚刚失去母亲的林黛玉,离开父亲,只身北上,投靠外祖母。虽说外祖母是因为心疼黛玉,才执意接她入贾府照顾,但对当时的黛玉而言,外祖母是陌生的亲人,从未谋面,只在母亲口中听到些只言片语,心中自然十分忐忑,谨小慎微。

“这林黛玉常听母亲说过,他外祖母家与别家不同。她近日所见的这几个三等仆妇,吃穿用度,已是不凡了,何况至其家。因此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唯恐被人耻笑了他去。”

小心谨慎地打量着一路所见,后与外祖母及舅母、众姐妹、嫂子相见,“众人见黛玉年貌虽小,其举止言谈不俗”

“寂然饭毕,各有丫鬟用小茶盘捧上茶来。当日林如海教女以惜福养身,云饭后务待饭粒咽尽,过一时再吃茶,方不伤脾胃。今黛玉见了这里许多事情不合家中之式,不得不随的,少不得一一改过来,因而接了茶。”也体现了黛玉的谨慎。

后与宝玉相见时,宝玉见黛玉也没有玉,只自己有,生气要摔玉,众人忙哄劝住,读到这里,我就在想,一路小心谨慎的黛玉该有多自责啊。

果然下文写道“林姑娘正在这里伤心,自己淌眼抹泪的说:‘今儿才来,就惹出你家哥的狂病,倘或摔坏了那玉,岂不是因我之过!’”

听蒋勋老师讲解才知道,林黛玉那时只有十二三岁,就又佩服起她来。

到贾家这样规矩森严的大家族,礼仪、言谈没出半点错,着实厉害。

十二三岁的我还是抗拒走亲戚,不知道要说什么,老是躲在妈妈身后的扭捏害羞的小孩子,对比之下实在佩服黛玉。

后文中讲林姑娘经常暗自落泪,自己看时觉得确实让人觉得厌烦,但想到她只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又不免心疼。

记得我上高一时住校,一个月回家一次,开学前两周特别兴奋,新环境,新朋友,到第三周开始疯狂想家,白天上课,同学说说笑笑,不觉得。到晚上睡觉时,就从枕头底下拿出全家福,默默流泪。

想黛玉小小年纪就离开家,到全然陌生的环境,着实令人心疼。再看黛玉常常暗自落泪就多了些理解。

30讲读后感800字篇8

鲁迅的著述浩如烟海,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作者充分描绘出百草园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是一个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机,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百草园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年龄时,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老师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习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内容。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通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童年是那么美好,令人留恋。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这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在让儿童接受教育的同时,也应该让他们玩好。

鲁迅的名字家喻户晓,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了鲁迅的《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文章,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与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亲切地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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